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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篇文章是爸爸寫的,暫時借他發表,以後次數太多,就要請他自己開一個部落格了。


 


 


最近週遭有一對相當有學養的夫妻分居了。會分居一般是生活在一起的不愉快大到無法忍受,一時又看不到改善的可能,所以暫時分開居住,各自冷靜思考一段時間。這對夫妻有一個女兒九歲,跟媽媽住。


 


分居是婚姻關係出了大問題後不得不然的決定。人一生中可能面臨的打擊,婚姻關係出問題,是排名前三的,所以分居對當事人雙方都有很大的衝擊,需要戒慎恐懼,小心面對。但是父母分居對小孩子的打擊更大,因為分居是父母的決定,小孩子既沒有造成父母的婚姻問題,也沒有同意父母的分居,卻要承受父母分居的苦果。


 


首先,小孩子也許無法了解,父母為什麼要分開?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上,為什麼父母不能滿足她的心願,好好的住在一起?為什麼爸爸不再愛她,要離開她搬出去住?是不是她做錯了什麼事、是不是她什麼地方沒做好、是不是她不值得父母為了她而努力試著住在一起?她可能會對自我的價值產生懷疑,也可能會有罪惡感,認為一定是自己什麼地方沒做好,父母才會分居。


 


其次,分居後面臨的實際問題,是如何維持父女關係的持續發展。分居應該是斟酌過同居對夫妻的傷害和分居對子女的傷害之後,兩害相權取其輕不得已的決定。所以分居的夫妻有責任讓子女與父母雙方的關係,在分居的狀態下,都各別得到充分的發展。無可諱言的,分居的狀態對不住在一起的親子關係,會有層層考驗。所以與子女同住的一方,為了子女好,要努力促成,但不容易做到。因為夫妻會分居,是彼此關係已經惡化,因此與子女同住的一方,阻擾對方親權施行的情況,並不罕見。所以,在美國夫妻分居,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,法院馬上決定的第一件事,是子女與非同居父母相處時間的安排。出發點,是為小孩子著想,當然也顧及父母的親權。


 


分居並不是離婚,婚姻關係後續發展,會是正向還是負向,就看當事人雙方的意願和努力。兩人會結婚成為夫妻,一定是對方有令你激賞之處。但是幾年相處下來,雙方漸行漸遠,竟然無法溝通難以忍受到須要分居,一定不會是單方的疏失。


 


此時雙方理性溝通的可能性已經微乎其微,需要透過雙方都信賴的婚姻諮商師的協助,來釐清化解婚姻中的衝突,尋求婚姻改善的可能。縱使婚姻關係已無可挽回,也要經由婚姻諮商,建立起雙方往後溝通的模式,因為孩子成長的過程,父母雙方有太多的事需要協調溝通。所以我個人認為分居父母為了孩子,必需要勉力進入婚姻諮商。最起碼也要建立起雙方不透過孩子,可以有效溝通的管道。


 


最不可取的是分居之後不尋求適當的溝通管道,卻要透過子女傳達訊息,子女夾在中間兩面不討好,對子女一再的造成傷害。


 



茲建議如下:


父女相處時間:隔週的週末;寒暑假各安排一半的時間讓父女同住;隔年的春節父女同過。雖然平時母女同住,周日和週末相處的心情是不同的,所以母女也需要週末相處的機會。


週末交接方式:因為初期雙方的心情尚未平靜,情緒比較容易激動,所以輪到父女相處的週六上午,媽媽送女兒到才藝班後,由爸爸到才藝班接女兒下課。週日下午女兒上完運動才藝後,由其他家長送女兒回家交接給媽媽。等父母雙方能理性直接溝通後,再由父母直接安排女兒的接送。


 


附註:媽媽擔心女兒週末與爸爸相處,要分離時會一再造成女兒情緒的波動。其實子女希望與父母雙方都能維持親密的關係,只要相處的時間是有規律的、交接的安排是平和的,孩子很快就會適應甚至會期待與爸爸相處的時間。上週六下午在運動才藝課的插曲,是因為女兒不知爸爸會去看她,上課時間也到了,一時舉措失常,才會心情波動。如果安排好固定的相處時間,就不會有這樣令父女都懊惱的結果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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